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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能源部DOE发布电池充电器能效法规2018年6月13日强制执行
日期:1970-01-01 08:00 来源:公司新闻 点击数:2

2016年6月13日,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法规10 CFR Part 430, EERE-2008-BT-STD-0005-0256,此法规针对消费类产品的电池充电器,包括电池充电器是与终端产品集成在一起的,如手机和数码相机等产品。

生效日期

法规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,强制执行日期为2018年6月13日。

主要要求

2018年6月13日后生产的电池充电器,必须符合小于或等于法规10 CFR 430.32(z) 中规定的最大单位能耗(UEC)的要求。也就是说从2018年6月13日之后,大量含可充电电池的产品,必须满足DOE电池充电器的要求才能进入美国市场。

产品范围

  • 交流(AC)或直流(DC)电源充电器;
  • 内部含充电线路的消费电子产品;
  • 无线充电器;
  • 产品举例:手机、数码相机、消费类的IT产品、音频/视频产品、电子玩具、电动工具、电动牙刷及电动洗牙器等。
CB认证、CE认证、FCC认证、IEC报告、CCC认证、ETL认证,RoHS认证、中国RoHS、REACH认证、锂电池UN38.3认证、TELEC认证、NCC认证、BSMI认证、LFGB认证、ERP认证、加州CP65认证、EN71认证、GS认证、FDA认证、ASTM F963认证、CPSIA认证、SRRC认证等相关产品检测认证,欢迎咨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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